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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你的選擇,我尊重】#社工組 by嘉義市西區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
年過半百、疑有智能障礙的小蒨,因為家人在她生命早年便相繼離世,寄身某基金會十餘年。
今年初,小蒨生了場大病,來到醫院治療多日,在此期間經醫院社工觀察發現,小蒨在理解和記憶力有部份困難,評估可取得身障證明來取得資源,提供後續生活支持。
因此醫院社工協助轉介給身心障礙服務中心,中心社工在與小蒨接觸、討論後,小蒨同意接受服務,並且以取得身障證明為服務目標。
如果是一般的服務故事,接下來小蒨多半會順利取得證明、得到更多資源的支持,從此擁有更好的生活。
但其實這不是那種順利發展的故事。
身障鑑定是需要配合醫師診斷的,在這個過程中,不管中心社工透過通訊軟體、電話、訪視、幫忙設定手機提醒鬧鐘、請周遭人員協助提醒…等方式,提醒小蒨來回診,她仍一次又一次的爽約…
儘管社工什麼方法都試了,個案不配合的話也沒辦法,最後社工只能評估小蒨無動機,結束這段服務關係。
雖然這好像不是一個圓滿的故事,但其實回歸原點,不論是小蒨或是其他人,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,如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之一般性原則:
「尊重個人的固有尊嚴和個人的自主,包括自由作出自己的選擇,以及個人的自立。」
社工於服務歷程中,一定會盡可能瞭解服務對象的需求,並於其意願下陪伴著走一段人生的路,只是最後仍會尊重服務對象的自主選擇。
# 自主選擇的權利
# 嘉義市西區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