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一場個案療育會議中,每個人的手上都拿著一份檔案,檔案裡這樣寫著:
小愛,父不詳,母輕度智障,母女二人與中風的阿媽同住。因母親常背著小愛於街坊間遊蕩,被人通報至社會局。經過評估後,發覺小愛未有受虐的跡象,但因為社會文化刺激不足,有輕度發展遲緩的現象...
在這場會議中,參與的有社會局的社工、大學教授及本院早療團隊。大家對於小愛是否該交給寄養家庭的這個問題,各有主張。
贊成交給寄養家庭的一方,主張「有功能的」寄養家庭父母才能幫助輕度發展遲緩的小愛有所進步;不贊成的,則認為二歲的小愛需要親生母親的愛,不應輕易剝奪母女親情。
會議中的大人講得不可開交,一旁的主角小愛則依偎在母親的懷中玩玩具,她睜著大大的眼睛,並不知道周遭的大人們正在討論她的命運…
在早療服務過程中,像小愛這樣因文化刺激不足而發展遲緩、或著是先天有障礙卻沒有療育機會的幼兒並不罕見。
換一個適當的教養環境,幼兒的遲緩現象或許會有改進,但也將同時剝奪了幼兒的親情,如何才能兩全其美?